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申請指南
馬來西亞日益增長的經濟和稅收優惠吸引了許多投資者在馬來西亞設立公司。 在雇傭外籍人士到馬來西亞公司擔任專業和高技能職位之前,公司須為外籍人士申請馬來西亞工作簽證。
工作簽證是外籍人士能夠在馬來西亞合法就業及居留的準證。 該簽證受雇傭合同約束,雇傭期限最長為60個月。 任何馬來西亞公司打算聘請外籍人士時,都應事先得到外籍人士委員會(EC)或相關機構的批准證明,其後馬來西亞移民局才會對該員工發出外籍人士工作簽證。 與絕大多數國家的原則一樣,應先保障本地居民就業,該員工在馬來西亞從事的工作不能由當地人填補。
一、 對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欲申請工作簽證的外籍人士需滿足以下最低要求:
1、 外籍人士/知識工作者/技術工人
(1)具有學士學位(大學本科)或以上學歷,在相關領域有至少3年工作經驗;
(2)具有大專/五專/副學士文憑或同等學歷,在相關領域有至少5年工作經驗; 或
(3)具有技術證書或同等學歷,在相關領域有至少7年工作經驗。
2、 股東
(1)股東必須擁有至少30%的公司股權; 及
(2)必須是在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註冊的公司董事和/或在公司中擔任重要職務。
除了上述最低要求,外籍人士根據申請工作簽證類別的不同還應滿足相應的要求和規定:
(1) 申請人的基本月薪至少為馬幣10,000元。
(2) 申請人須擁有最長5年的雇傭合同。
(3) 配偶和18歲以下的子女可申請隨行/家屬准證。
(4) 年滿18歲且未婚的子女可申請長期社交訪問準證。
(5) 父母/岳父母可申請長期社交訪問準證。
(6) 可雇傭外籍女傭。
2、 工作簽證類別二
(1) 申請人的基本月薪至少為馬幣5,000元至馬幣9,999元之間。
(2) 申請人須擁有最長2年的雇傭合同。
(3) 配偶和18歲以下的子女可申請隨行/家屬准證。
(4) 年滿18歲且未婚的子女可申請長期社交訪問準證。
(5) 父母/岳父母可申請長期社交訪問準證。
(6) 可雇傭外籍女傭。
3、 工作簽證類別三
(1) 申請人的基本月薪至少為馬幣3,000元至馬幣4,999元之間。
(2) 申請人的雇傭合同期限不得超過12個月。
(3) 不允許攜帶家屬。
(4) 不可雇傭外籍女傭。
(5) 公司需要向內政部(MOHA)申請豁免馬幣5,000元的最低薪資要求。
二、 對僱主的資格要求
外籍人士不能以其個人身份申請工作簽證,必須由擬僱用該外籍人士的馬來西亞公司代其提出申請。 公司在提交外籍人士工作簽證申請之前,要先在外國專才服務部(ESD)進行註冊備案,備案公司應滿足ESD的兩項註冊條件。
第一項條件,公司已在以下其中一個單位登記註冊:
1 、 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
2、 馬來西亞社團註冊處;
3、 根據特定法案註冊的公司,例如律師事務所和會計事務所;
4 、 受到部委/政府機構支持的組織; 或
5、 外交部認證的國際組織。
第二項條件,公司應符合以下最低實繳資本要求(不適用於公眾公司、擔保有限公司、根據特定法案成立的協會和組織):
股權 |
實繳資本 |
---|---|
100%本地擁有 |
馬幣250,000 |
合資企業(最低外資股本為30%) |
馬幣350,000 |
100%外資所有 |
馬幣500,000 |
從事批發、零售和貿易的外資公司(外資股比例為51%及以上)(必須提交有效的WRT執照);或
涉及副領域無管制服務的外資公司(外資股比例為51%及以上),須參考國內貿易、合作社與消費部的服務領域部門的申請指南以獲得批准 |
馬幣1,000,000 |
三、 招聘廣告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任何有意雇傭外籍人士的公司都應事先通過MYFutureJobs就業服務求職網站在線註冊和刊登特定類別的招聘廣告。 此舉旨在確保僱主能優先考慮本地求職者,為本地人才提供就業機會,這也是申請外籍人士工作簽證的先決條件。
招聘廣告在MYFutureJobs 網站上發佈至少30 天后,如果公司仍無法從當地人才庫中獲得候選人,公司才可以提交僱用外籍人士擔任該職位的工作簽證申請。
根據最新的規定,若公司招聘外籍人士擔任以下豁免列表中的職位,公司可免於招聘廣告要求:
1 、 重要職位(C-suite和關鍵職位)及月薪不少於馬幣15,000元的外籍人士;
2、 代表處/區域辦事處雇傭的外籍人士;
3 、 投資者/股東/業主;
4、 公司調動/派遣/貿易協定;
5、 國際組織聘用的外籍人士; 或
6、 加入國家體育部的運動員或專業人士。
四、 申請流程
申請馬來西亞工作簽證的過程分為兩個步驟:
1、 根據公司業務性質向相關審批機構申請外派職位。
2、 在審批機構批准外派職位后,公司須向移民局提交工作簽證的申請。
申請工作簽證時,至少應提交以下文件:
1、 近期護照照片;
2、 護照副本(包括封面的完整護照本);
3、 最高學歷證書複印件(包括專業證書,如適用);
4、 最新的詳細簡歷/履歷;
5、 雇傭合同副本(經馬來西亞國內稅務局蓋章);
6、 審批機構/監管機構的證明文件(如適用);
7、 列印在公司信頭紙上的詳細職位描述; 及
8、 其他應要求提供的文件。
如果申請獲得批准,EC會對申請人簽發批准函。 需要入境簽證的外籍人士必須申請馬來西亞入境簽證(VDR)才能入境。 申請人也可在提交工作簽證申請時一併申請VDR。 申請人可以在任何頒發簽證的馬來西亞大使館或領事館領取VDR,或在線下載電子版VDR,電子版VDR有效期限為6個月。 如果申請人在6個月內未入境馬來西亞,現有VDR將會失效,申請人必須重新申請。
已入境的申請人需從入境日期起的30天內親自前往移民局辦理工作簽證貼簽,約三個工作日後可以領取加註工作簽證的護照。 申請人可以在馬來西亞外籍人才服務中心(MYXpats Centre)櫃檯支付移民局費用。
申請工作簽證,整個過程大約需時3至6個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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