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有望引進兩級利得稅制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於2017年10月11日發表其任內首份施政報告,建議實施兩級利得稅制,企業首港幣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率將由原本的16.5%减半至8.25%。
施政報告提出兩項稅務建議,包括設兩級制利得稅及科研開支可作額外扣稅。兩級制利得稅方面,報告建議將企業每年首港幣200萬元的利潤,其所繳交利得稅率將由現時標準稅率16.5%削半至8.25%,若企業每年利潤超過港幣200萬元,其後利潤將按標準稅16.5%計算。由于建議旨在協助中小企發展,有關低稅率將設有條文限制,明確提出每個集團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於較低稅率。於新制下,合資格的公司每年最多可節省港幣16.5萬元的稅款。
新稅制有望於2018/19評稅年度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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