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中國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於2017年6月發布《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由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從事國家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並符合下列條件的企業:
工業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10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3,000萬元
其他企業: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50萬元,從業人數不超過80人,資產總額不超過1,0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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