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稅務
中小微企業設備器具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相關問題
為促進中小微企業設備更新和技術升級,中國國家稅務總局於近日發佈公告,明確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中小微企業新購置的單位價值在500萬元以上的設備、器具,可按照單位價值的一定比例自願選擇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一、 “中小微企業”標準
1、 資訊傳輸業、建築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從業人員2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1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2億元以下;
2、 房地產開發經營:營業收入20億元以下或資產總額1億元以下;
3、 其他行業:從業人員1000人以下或營業收入4億元以下。
* 從業人數,包括與企業建立勞動關係的職工人數和企業接受的勞務派遣用工人數。
* 從業人數和資產總額指標,應按企業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確定。具體計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確定上述相關指標。
二、 500萬元以上設備器具一次性稅前扣除限制條件
1、 企業類型限制:僅限於符合公告規定條件的“中小微企業”
2、 時間限制: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 固定資產類別限制:
① 僅限於設備器具,不包括建築、房屋;
② 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設備,單位價值的10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 最低折舊年限為4年、5年、10年的,單位價值的50%可在當年一次性稅前扣除,其餘50%按規定在剩餘年度計算折舊進行稅前扣除。因此,能享受單位價值100%在當年一次性扣除的,僅限於規定最低折舊年限為3年的電子設備。
4、 取得方式的限制:僅限於“新購進”,包括以貨幣購進和自行建造。
三、 “新購置”的相關規定
“新購置”包括企業以貨幣形式購進或自行建造。
確認購進時點方面,以貨幣形式購進的固定資產,除採取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外,按發票開具時間確認; 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的固定資產,按固定資產到貨時間確認; 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竣工結算時間確認。
四、 留存備查資料
1、 有關固定資產購進時點的資料(如以貨幣形式購進固定資產的發票,以分期付款或賒銷方式購進固定資產的到貨時間說明,自行建造固定資產的竣工決算情況說明等);
2、 固定資產記帳憑證;
3、 核算有關資產稅務處理與會計處理差異的台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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