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OBU帳戶設立程序、服務及費用(在新加坡境外設立之外國公司申請設立OBU帳戶)
本程序適用於在新加坡境外設立之外國公司在新加坡本地申請設立OBU帳戶,包含在新加坡境外設立的外國公司、港澳臺公司以及境外公司,但是在中東地區、朝鮮以及所有局勢不穩定的國家和地區設立之公司除外。
本程序適用於向新加坡星展銀行、大華銀行以及花旗銀行申請設立OBU帳戶。如需其他新加坡銀行之設立服務,請聯繫本事務所各個辦事處進行查詢。
本程序已經包含OBU帳戶申請設立之所有服務,具體包括初步審核開戶檔案、向銀行申請面談、和銀行客戶經理預約面談時間、銀行客戶經理親自前來本所辦公室進行面談、提供本公司地址收受OBU帳戶設立資料等。OBU帳戶開戶手續辦理完畢後,客戶就可以憑銀行發出的帳戶資料及密碼器登錄OBU帳戶,即可開始正常操作銀行交易業務。
一、 新加坡銀行簡介
1、 星展銀行
星展銀行是新加坡最大的商業銀行,公司全名為DBS Bank Limited(簡稱DBS),其最大股東是淡馬錫控股有限公司,即新加坡政府的投資部門。星展銀行曾被獲評為全球最安全銀行之一,排名第13位。此外,星展銀行的 'AA-'和'Aa1'的信貸評級,是亞太區域最高評級的銀行之一。
2、 大華銀行
大華銀行於1935年創立,公司全名為United Overseas Bank Limited(簡稱UOB),為新加坡第二大銀行,亦被評為世界最佳銀行之一。大華銀行目前在新加坡有超過50間分行,亦在全球範圍內擁有超過500間分行及辦事處,遍佈亞太、西歐、北美19個國家和地區。
3、 花旗銀行
花旗銀行(Citibank)於1812年在美國創立,以資產排名為美國第三大銀行。花旗銀行作為最先推行全球業務戰略的銀行, 在五十六個國家及地區設有分支機搆和辦事處,成為金融服務的世界品牌。
二、 新加坡OBU帳戶設立程序
由於銀行有權決定是否接受公司的開戶申請,基於為客戶考慮以減少客戶不必要的花費,本事務所免費提供在新加坡設立OBU帳戶的初期審核申請服務,在銀行同意接受面談申請後,我們才會開始收取服務費用並提供進一步的服務。
1、 初期免費服務的內容和程序
(1) 客戶確定開戶銀行,並根據本所提供的資料清單準備相對應的申請資料;
(2) 客戶將設立OBU帳戶所需的檔案掃描後以EMAIL形式發送給本所進行初步審核及整理;
(3) 本所將整理好之全套申請文件交給給擬開戶之銀行申請面談機會及評估帳戶設立成功率;
(4) 銀行客戶經理初步審閱開戶申請檔案,約1-2個工作日後,作出是否與客戶進行面談之決定。
如銀行客戶經理決定不與客戶進行後續面談,那麼就代表銀行直接拒絕了開戶申請。如果出現這種結果,本所不會收取該初期帳戶申請服務費用,將免費提供上述之服務。
根據本所的經驗,如果開戶申請被拒絕,建議客戶與新加坡的客戶或供應商建立商業往來後再申請設立OBU帳戶,或者考慮先設立一家新加坡本地公司後再申請開戶以提高開戶成功機率。一般來說,新加坡境外設立之公司與新加坡本地設立公司相比,前者設立OBU帳戶的要求略高,審核時間也相對較長。
2、 後續收費服務的內容和程序
(1) 銀行發出面談的通知後,根據客戶擬定的行程和銀行客戶經理預約面談時間,安排雙方面談的日期和時間。基於本所與銀行的友好合作關係,客戶經理將會提供親自上門開戶服務,面談地點位於本所新加坡辦事處, 客戶將不必再花費額外的時間前往銀行或在銀行等候。
(2) 面談當天,請客戶之董事及帳戶簽署人提前半小時至本所新加坡辦事處,由本所為客戶先整理核對檔案,並為客戶講解面談中的注意事項。
(3) 銀行客戶經理根據預約之面談時間,準時至本所新加坡辦事處指定會議室與客戶進行開戶面談。根據銀行的規定,須由客戶直接和銀行客戶經理進行面談,本所不出席會議但會隨時提供協助服務。整個面談時間持續約1至2小時,面談結束後,客戶即可離開新加坡。
(4) 大約2-3周後,銀行會直接通過電話或郵件的方式將OBU帳戶是否設立成功的結果通知客戶。
(5) 如OBU帳戶設立成功,銀行將會陸續將帳戶號碼、密碼、存簿以及保安密碼器等帳戶資料通過信件郵寄到本所新加坡辦事處或是客戶指定的位址。
(6) 如由本所代收,本所收齊所有帳戶資料後,將安排以快遞方式郵寄到客戶指定的地址。
(7) 客戶收到帳戶資料後,根據銀行的指引及說明,登錄網路銀行並自行啟動公司帳戶並使用。
三、 開戶所需時間
從遞交檔案給銀行申請初步審核開始,至帳戶設立成功後銀行陸續寄出帳戶資料,整個銀行開戶過程需時4-6周左右,具體參閱下表。
序號 |
項目 |
負責辦理 |
辦理時限 (工作日) |
|
前期籌備 |
|
|
1 |
客戶準備檔案及資料 |
客戶 |
客戶計畫 |
2 |
遞交檔案給銀行初步審核 |
客戶 |
1 |
3 |
銀行初步審核 |
銀行 |
2 |
|
申請設立 |
|
|
4 |
銀行發出面談通知 |
銀行 |
1 |
5 |
和銀行預約面談時間 |
啟源 |
1 |
6 |
跟銀行進行正式面談 |
客戶/銀行 |
1 |
7 |
銀行進行開戶審查 |
銀行 |
10-15 |
8 |
銀行寄出帳戶資料 |
銀行 |
5 |
9 |
啟源寄出帳戶資料 |
啟源 |
1 |
總計 |
約4- 6周 |
四、 服務費用及付款時間
1、 服務費用
本所提供前述協助設立OBU帳戶的服務費用為650美元,如申請設立帳戶的公司為本所設立及維護,本所可以提供優惠服務費用為450美元。
(1) 上述費用不包含檔案翻譯費用。新加坡的官方語言為英文,如果客戶提供的檔案非英文,需提供銀行要求之譯本。本司可以提供相關翻譯服務或安排法定翻譯機構服務,費用根據實際情況另計。
(2) 上述費用已包含會計師核證副本費用。如客戶無法提供開戶證明檔案之正本給銀行審核,客戶只需將該證明正本經本所任意一家辦事處的指定同事進行核對即可,本所會出具相應的會計師核證副本提供給銀行。
(3) 上述費用不包含銀行自行收取的開戶費用、銀行手續費以及所有的檔案快遞費用。
(4) 銀行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任何公司的開戶申請。銀行接受開戶申請並與客戶進行了面談進入後續服務程序後,如果最終開戶不成功,本所不會退回任何就協助開戶收取的服務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2、 付款時間及辦法
在獲得銀行面談通知後,本所將開出OBU帳戶設立服務之收費帳單,本所要求全額收取服務費用後才繼續提供後續服務。本所接受現金、銀行轉帳、匯款及PAYPAL。如以PAYPAL支付,需額外支付5%的手續費。
如果需要開立臺灣統一發票,本所會額外收取5%的營業稅;如果需要開立中國大陸稅務發票,本所會額外收取7.5%的增值稅及附加稅費。
五、 新加坡OBU帳戶設立所需資料
在新加坡境外設立的公司,如香港公司,中國公司、BVI公司以及開曼群島等境外公司,申請設立新加坡OBU帳戶時,通常需要提供下列檔案及資料:
1、 身份證明文件
(1) 公司身份證明文件,例如註冊證書、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公司章程、股東名冊及董事名冊等,正本或核證副本;
(2) 公司最新的董事在職證明書或周年申報表或由設立地政府出具的顯示公司董事、股東、設立資本/股份額的官方檔案,正本或核證副本;
(3) 所有董事的護照和住址證明,正本或核證副本;
(4) 所有帳戶簽署人的護照和住址證明,正本或核證副本;
(5) 所有自然人股東的護照和住址證明,正本或核證副本;
(6) 所有法人股東最新的董事在職證明書或者周年申報表或者出具的顯示公司董、股東、設立資本/股份額的官方檔案,正本或核證副本。如果該法人股東的股東非自然人,則需要提供更多的證明檔案,直到能夠證明公司的最終受益人為自然人為止(若股東是上市公司則除外)。
2、 業務證明文件
(1) 新公司的計畫書,包括公司發展方向,銷售産品地區,預計年內銷售數,在新加坡本地開戶的原因;
(2) 新公司的業務證明,例如與新加坡客戶或供應商簽署的合同/協議書或開具的發票,單據,信用證,運輸單,裝箱清單等;
(3) 如沒有新公司的業務證明可以提供現存公司的業務證明,例如:發票,單據,雙方簽署的買賣合同或協議書,信用證,運輸單,裝箱清單等;
(4) 買家/供應商的資料,例如:名單,國家,相關網頁;
(5) 其他銀行的公司帳戶記錄,例如資信證明,銀行月結單(最近三個月);
(6) 其他資料, 例如公司網站,小冊子;
(7) 是否曾經在該銀行的任何分行設立過任何個人或者其他企業帳戶;
(8) 與新加坡客戶或者供應商簽署的合同或出具的發票影本,如有;
(9) 銀行要求的其他證明文件。
3、 住址證明、核證副本及其他說明
(1) 住址證明
申請銀行開戶時,公司所有股東、董事及帳戶簽署人都要提供住址證明。根據銀行的要求,住址證明的要求如下:
(i) 在申請日前三個月內發出的檔案、收費單或通知書;
(ii) 清楚顯示申請人姓名、位址、發函機構名稱及發函日期;
(iii) 發函機構一般為政府及公共事業部門,例如:
- 水/電/煤/石油氣供應商的收費單或發票
- 固定電話/手機/電視/互聯網收費單
- 銀行/保險公司月結單或通知書
- 稅單/完稅證明
(2) 正本或核證副本
在申請OBU帳戶設立之初,銀行僅是就公司所有檔案的影本進行了初步審查,而在跟銀行客戶經理面談時,需要提供所有開戶證明檔案的正本正本給銀行核對。如果不能提供正本,需提供公證處或律師或會計師出具的核證副本。
本事務所可以為客戶免費提供會計師核證副本之服務,客戶只需將正本正本經本所任意一家辦事處的指定同事進行核對即可。
(3) 公司設立檔案及個人身份證明檔案英文譯本
(i) 公司的設立證書、商業登記證、章程、董事在職證明、存續證明等所有設立文件如非以英文書寫,則需提供合資格的法定翻譯機構作出的英文譯本,英文譯本需由翻譯機構蓋章,並提供正本。
(ii) 公司董事、股東和帳戶簽署人的護照和住址證明等身份證明檔案如非以英文書寫,則需提供合資格的法定翻譯機構作出的英文譯本,英文譯本需由翻譯機構蓋章,並提供正本。
本事務所可以協助安排證明檔案之法定機構翻譯服務。如有需要,請聯繫本所各個辦事處查詢。
六、 新加坡OBU帳戶設立的要求及注意事項
1、 公司董事須親自到新加坡當地進行面談
擬開戶公司的董事必須親自前往新加坡,和銀行客戶經理進行面談,銀行要求公司至少有兩位法定董事出席面談會議,但公司只有一位董事的除外。
2、 擬設立OBU帳戶的簽署人須親自到新加坡當地進行面談
擬設立OBU帳戶的簽署人必須親自前往新加坡,和銀行客戶經理進行面談,銀行要求所有的帳戶簽署人必須全部出席面談會議。
3、 儘量提供相關證明檔案以提高銀行開戶成功率
根據世界反洗黑錢組織的監管要求,為了打擊金融犯罪活動,近年來世界各地的銀行對開戶的要求越來越嚴格,銀行有責任和義務進行審查。銀行會考慮公司的業務類型、開戶原因、公司董事、股東及授權簽字人的國籍及背景等各方面因素,以此評估公司在本地設立帳戶的真實目的和必要性,並作出是否接受開戶申請的決定。
七、 責任限制
本事務所提供的新加坡境外公司OBU帳戶設立服務,僅僅限於提供協助及收取協助服務費用,對OBU帳戶是否設立成功不做任何擔保和保證,銀行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任何公司的開戶申請。
本事務所會將全套開戶資料提供給銀行進行初步審查,如果銀行直接拒絕開戶申請,本所不收取服務費用亦不承擔任何責任。但是如果銀行接受開戶申請並與客戶進行了面談,而最終未成功開戶時,啟源無須承擔任何責任,也不會退回任何就協助開戶所收取的服務費用。
如果您需要任何協助或進一步的資訊,煩請您流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或通過下列方式與本所專業會計師聯繫:
電話: +852 2341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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