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董事罷免Q&A
一、如何在馬來西亞公司中罷免董事?
二、《公司法2016》是否允許通過書面決議罷免董事?
不允許, 《公司法2016》第297(2)(a)條列明禁止使用書面決議在董事任期屆滿前罷免董事。
對於私人公司,如公司章程有規定罷免董事的程序,則須遵循該程序。否則,公司須依照《公司法2016》第206條規定召開股東大會,並通過普通決議來罷免董事。
三、董事會可以罷免董事嗎?
不可以,除非公司章程明確授權董事會罷免董事。否則,罷免董事程序須通過股東大會上的普通決議獲得股東批准。
四、董事可以在未同意的情況下被罷免嗎?
可以,罷免董事無需獲得其同意。只要公司依法履行正確的罷免程序,即使董事反對,仍可被罷免。
然而,如果罷免程序存在不當或不公平,董事可依據公司治理原則或相關勞動法律提出異議,具體情況視個案而定。
五、罷免董事的法定要求是什麼?
對於私人公司,若公司章程已規定罷免程序,則須按照章程執行。若章程未作規定,公司須遵循《公司法2016》第206條的規定,具體要求如下:
- 提前至少28天向股東發出特別通知,告知將在股東大會上提呈罷免董事的決議。
- 召開股東大會,由股東投票通過普通決議罷免董事。
- 在14天內,根據《公司法2016》第58條,向馬來西亞公司委員會(CCM)提交董事變更通知,文件包括:
- 董事、經理和秘書登記冊變更通知;及
- 由一名董事和公司秘書簽署的股東大會決議摘錄。
啟源集團擁有經驗豐富的專業團隊,為客戶提供馬來西亞公司的籌建、註冊及各類許可證/牌照的申請及後續維護、稅務籌劃、會計審計、移民簽證及智慧財產權服務,有關詳情請諮詢我們的專業顧問。
如果您需要進一步的資訊或協助,煩請您流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 或通過下列方式與本所專業會計師聯繫:
電郵: info@kaizencpa.com, enquiries@kaizencpa.com
電話: +852 2341 1444
手提電話:+852 5616 4140, +86 152 1943 4614
WhatsApp, Line 和微信: +852 5616 4140
Skype: kaizencp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