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公司註冊指引
如非另有說明,本指引所述“馬來西亞公司”,特指根據馬來西亞《公司法2016》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本指南專為本事務所之客戶而編製。旨在給予擬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公司之人士,對馬來西亞《公司法2016》就註冊成立公司之要求有基本認識。本指南所提供的,僅屬一般性參考資料,如有疑問或希望獲得更詳盡的資料,可直接徵詢本會計師事務所。
一、 馬拉西亞公司特點
1、 馬來西亞公司注册及管理機構
馬來西亞公司注册局,或稱公司委員會(馬來西亞文Suruhanjaya Syarikat Malaysia,簡稱 SSM; 英文Companies Commission Malaysia,簡稱CCM)是馬來西亞公司的注册及管理機構。
2、 公司名稱
根據馬來西亞公司法之規定,擬注册之公司名稱必須得到馬來西亞國內貿易及消費者事務部或公司注册局之批准,公司方可得到注册。公司名稱得到批准後,會被馬來西亞公司注册局保留3個月,如果公司沒有在3個月之內注册成立,則公司名稱會被釋出供其他人士使用。馬來西亞公司之名稱必須是馬來文或者英文。
3、 註冊資本
馬來西亞公司的註冊資本最低從1元馬幣起,最高沒有上限。註冊資本必須實際到賬。公司註冊成立及開設賬戶後,股東應把註冊資本匯進公司賬戶。如果公司擬經營的業務屬需額外申請牌照會許可,則公司之注册資本之金額應根據申請該等牌照或許可之要求而定。另外,如果投資者擬申請馬來西亞工作簽證,則註冊資本不得低於馬來西亞50萬元。
4、 公司董事
馬來西亞公司必須委任最少一名年齡為18歲以上自然人董事。董事會人數沒有上限。公司必須有最少一名馬來西亞居民出任董事。外國籍人士如持有馬來西亞工作準證、永久居民證明或依親准證,則可出任馬來西亞公司之董事。
5、 股東
馬來西亞公司股東組成無任何限制,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最少需要一個股東,沒有國籍限制(限少數行業不得由外資100%控股)。
6、 公司秘書
根據馬來西亞公司法規定,所有在馬來西亞註冊成立之公司必須委任至少一名公司秘書,以履行公司的法定責任。出任公司秘書之人士必須爲馬來西亞公司注册局指定專業團體之會員或持有注册局簽發之牌照。公司秘書可以於公司注册時委任,或者公司注册成立後的30天內委任。
7、 註冊地址
每家於馬來西亞注册成立之公司都必須有一個位於馬來西亞之街道地址作爲公司的註冊地址。一般而言,公司注册地址會坐落於公司秘書之辦事處。換言之,公司注册地址一般由公司秘書提供。
8、 公司章程
現時,馬來西亞(除了擔保公司)於辦理登記注册時,可以選擇不提交公司章程(公司憲章,the Constitution)。如果公司選擇不登記章程,公司法就公司、其股東及董事的權利、權力、職責及責任之規定,自動適用於該公司。
如果公司於註冊成立後決定採納公司章程,公司可以特別決議案通過採納其章程,然後於通過決議的30天之內向公司注册局提交所采納之章程。公司章程如有任何條款與公司法之規定有所抵觸,則該等條款即屬無效。
9、 賬目及審計
馬來西亞公司(獲得豁免之私人公司除外)都需要根據公司法之規定委任一個於馬來西亞執業之會計師(或會計師事務所)為其審計師。公司必須定期更新其賬面及編制年度財務報表,然後由審計師進行審計及出具審計意見。然後,經審計之年度財務報表必須提交予股東於周年股東大會審閱及批准。
10、 周年股東大會
馬來西亞《2016公司法》已經取消私人公司舉行週年股東大會之要求。因此,對於私人有限公司而言,股東召開的會議既是股東會議(不再好像公眾公司那樣區分週年股東大會及特比股東大會)。公眾公司仍然需要每年召開一次週年股東大會。
11、 周年申報表
每個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之公司,都必須根據2016公司法,於公司註冊成立周年紀念日後的30天之內向馬來西亞公司註冊局提交一份周年申報表。周年申報報羅列了公司註冊資本、股東、董事、公司秘書及主要業務範圍等最新資料。
二、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所需材料
1、 擬使用之公司英文名稱。馬來西亞不能註冊中文公司名稱。
2、 擬成立之新馬來西亞公司之主要業務(經營範圍)
3、 每個董事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述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如屬馬來西亞居民,則提供馬來西亞居民身份證)及住址證明(例如水電費單,電話費單及銀行對賬單)。
4、 每個股東的身份證明文件(如述外籍人士,需提供護照;如屬馬來西亞居民,則提供馬來西亞居民身份證)及住址證明(例如水電費單,電話費單及銀行對賬單)。如股東是另外一個公司,則提供該公司之注册文件(注册證書、周年申報表、股東名册及董事名册等)。
5、 實繳股本(Paid-up capital: 最低 RM1 或最高 RM2,500)
6、 股東股份分配,如多於一個股東。
上述股東及董事之身份及地址證明文件需經由本所職員、會計師、律師、公證(人)處或銀行經理認證、
三、 馬來西亞註冊程序
下述馬來西亞公司註冊程式適用於客戶委託啟源代辦註冊之案子:
1、 客戶填寫本所提供之《馬來西亞公司注册訂單表格(含盡職調查表格)》及向本所支付注册服務費用;
2、 客戶把註冊馬來西亞公司所需材料電郵給啟源;
3、 啓源進行名稱查册及預留公司名稱;
4、 啓源編制注册檔幷把注册檔電郵給客戶安排簽署;
5、 客戶把簽署妥當之註冊文件快遞給啟源;
6、 啟源在馬來西亞公司註冊處(SSM)宣誓並成立公司;
7、 啟源收到《公司註冊證書》(電子版)
8、 啟源將註冊證書及提交給馬來西亞公司註冊處存檔之檔副本郵寄給客戶存檔;
9、 註冊手續完畢。
四、 註冊所需時間
註冊馬來西亞公司整個申請流程需時約爲5個工作日,不含文件快遞時間。視乎客戶的居住地,文件快遞需時約2至5天。
項目 |
事項 |
預計時間(天) |
1 |
向公司委員會(SSM)申請擬議的公司名稱 |
4小時 |
2 |
一旦公司名稱被批准,我們將會準備齊全所有的公司注册文件 |
1 |
3 |
所有的董事和股東將會在本公司辦公室簽署相關的公司註冊文件 |
1 |
4 |
提交公司注册文件於公司委員會,以等待批准注册 |
1 |
5 |
批准後,新公司將會得到一張電子注册證明書 |
1 |
五、 年度合規維護
公司注册成立後,根據馬來西亞公司法之規定,需要常年備有一個公司秘書及一個注册地址,需要於周年紀念日之後的30天之內提交一份周年申報表。另外,公司也需要委任審計師,對其年度財務報表進行審計,幷把經審計之財務報表提交於股東審閱及批准。
1、 公司秘書及註冊地址
每個於馬來西亞註冊成立之公司都必須根據公司法,常用備有一個公司秘書及注册地址。通常該兩項服務會由注册公司秘書提供,也就是說,公司需要按時更新該兩項服務。通常,公司的秘書會會服務到期前發出通知予公司。
2、 提交稅務估計申報
新註冊成立之公司於開始營業後的三個月之內,需要向馬來西亞稅務局提交估計應納稅額申報表。不過,如果公司屬於中小型企業,則可以於開營營業後的兩年之內,獲得豁免無需提交估計應納稅額申報表。
3、 編制財務報表及審計
每家於馬來西亞注册成立之公司,都應於注册成立後的18個月之內,以及其後每個日曆年度向其股東提供一份截止於6個月之內之經審計財務報表。
如果公司屬於獲得馬來西亞公司註冊委員會豁免委任審計師之私人公司,則無需遵守上述規定。
4、 周年申報表
所有馬來西亞公司都必須於注册周年紀念日的三十天之內向公司委員會提交一份周年申報表。
5、 所得稅申報表
所有公司都必須於財務年度結束後的七個月之內,向稅務局提交一份所得稅申報表(及稅務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下表羅列了前述維護合規要求所涉及之費用:
項目 |
描述 |
金額 (馬來西亞幣元) |
1 |
公司秘書及注册地址 |
2,500 |
2 |
提交所得稅申報表 |
2,000 |
3 |
財務報表法定審計 |
4,000 |
4 |
記賬及會計 |
6,000 |
|
|
14,500 起 |
上表所列費用屬於初步估計數字,僅供客戶參考。實際費用根據公司賬目的複雜程度、業務性質及營業而會有所調整。實際數據可能會較估計值為高。
如果客戶委託本所代理記賬、審計及報稅事宜,本所會於審閱客戶的會計憑證或者管理報告後,提供一個更爲準確的報價供客戶考慮。
六、 解散
當您已經不再需要使用您的馬來西亞公司,那麽您可以考慮申請撤銷注册或通過清盤,從而解散您的馬來西亞公司。
撤銷注册,或稱除名,是公司註冊處處長行使其權力,把一家公司從其備存之登記公司名册剔除名稱之程序。公司需符合下述要求方可申請撤銷(除名):
1、 公司自註冊成立之日起至今,未曾開始營業或者已經停止營業超過6個月以上;
2、 公司沒有應付負債;
3、 全體股東同意撤銷註冊。
在公司資可抵債的情况下,公司可以决定進行自願清盤,從而解散公司。自願清盤涉及召開股東大會,得到股東之同意,幷且需要向馬來西亞公司注册委員會提交多項報表以及於指定報紙刊登公告。辦理自願需時月9至18個月。
就辦理解散的費用而言,撤銷註冊是解散一個馬來西亞公司的成本較低的方案。一般而言,秘書公司就辦理撤銷注册所收取的服務費用約馬來西亞幣2,000元左右,而辦理清盤的費用一般需要馬來西亞幣10,000元以上。
如果您需要任何協助或進一步的資訊,煩請您流覽本所的官方網站 www.kaizencpa.com或通過下列方式與本所專業會計師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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