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工作簽證申請程序及費用(外籍人士,不含香港、澳門及大陸居民)

 

 

任何外籍人士,如擬到台灣工作,必須先經由欲聘請其之台灣僱主,先向台灣行政院勞委會申請工作許可。取得工作許可後,準雇主應為其申請居留簽證。持落地簽證或免簽證入境之外國人,必須至境外申請居留簽證。 其後,外籍人士持居留簽證入境台灣後,還必須向內政部警政署之出入境管理局申請居留證。

 

一、 台灣工作簽證服務費用

 

外籍人士申請台灣工作簽證及居留證之費用如下表所列:

 

服務項目

服務費

(新台幣)

申請工作核准 Work Permit

 

申請長期居留證

 

申請外僑居留證(註4

 

總數:

24,000

 

備註:

1    上述服務費用不包含申請簽證需繳納予台灣政府之申請費;

2    上述費用不包含文件快遞費用,如需要

3    上述費用不台灣營業稅,如需要台灣發票;

4    此處所述外籍人士不包含香港、澳門及大陸居民。

 

僑外居留證:

持有僑外居留證表示持證人可以長期於台灣居住,並且可以參加台灣的全民健康保險計劃。

 

二、  台灣工作許可及居留證申請條件(適用法令)

 

1   設立未滿一年之雇主

 

一般公司的實收資本額,需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外國分公司,在國內營運資金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

 

2    設立滿一年以上之雇主

 

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度平均營業額達新臺幣1,000萬元以上,或  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100萬元以上,或平均代理佣金達美金40萬元以上。

 

3    其他情況

 

外國公司代表人辦事處且在臺有工作實績。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研發中心、企業營運總部。

 

4    未滿一年之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

 

外國人持有所投資事業之股份,超過該事業股份數1/3以上之公司經理人。外國人持有所投資事業之出資額,超過該事業資本1/3以上之公司經理人。  外國分公司經理人。  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代表人辦事處之代表人。

 

5   一年以上之外國人投資或設立事業

 

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之營業額達資本額之五倍或新臺幣500萬元以上,或   最近一年或前三年平均進出口實績總額達美金50萬元以上,或 代理佣金達美金20萬元以上。

 

三、  申請流程

 

1    首先,申請人或其代理向台灣勞動事務委員會申請提交工作許可申請;

2   工作許可發出后,申請人接著辦理居留證;

3    申請人取得居留證及以居留證入境台灣後,於15天內申請辦理外僑居留證。

 

四、 台灣工作簽證申請所需文件

 

1    申請人簡歷、學歷證明文件、工作經驗證明文件

2   申請人護照複印本

3    申請人驗身報告

4    台灣僱主公司註冊文件

5    台灣僱主公司財務報表

6    僱傭合同

 

五、  辦理時間

 

台灣工作簽證及居留證申請所需時間約4-6個星期。

 

六、  注意事項

 

1    外籍人士如果已經身在台灣,則可以於台灣境內提出工作許可及居留證申請;如果外籍人士以著陸簽證或者無需簽證進入台灣,則需要離開台灣再申請居留證;

2    如果外籍人士現時身在台灣境外,則需取得居留證,然後才進入台灣;

3    當外籍人士以居留證進入台灣,該外籍人士需要抵達台灣後的15天內向移民局申請僑外居留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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